湖北省图书、资料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08-12-12作者:浏览次数:215

 

湖北省图书、资料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对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要求,客观公正地评价图书、资料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使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根据《图书、资料专业职务试行
条例》和职称评审经常化以来的有关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本条件适用于从事图书、资料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第三条图书、资料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为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
馆员。

                      第二章 任职资格条件
第四条申报条件
一、申报评审图书、资料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成绩显著;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
业道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学历、资历条件
1、研究馆员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报评审研究馆员职务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取得副研究馆员任职资
格,并从事副研究馆员工作五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三年以上,取得副研究馆员任职
资格,并从事副研究馆员工作五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取得副研究馆员任职资
格,并从事副研究馆员工作五年以上;
(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累计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副研究馆员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
事副研究馆员工作五年以上。
2、副研究馆员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报评审副研究馆员职务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馆员任职资格,并从事馆员工作两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八年以上,取得馆员任职资格,并
从事馆员工作五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取得馆员任职资格,并从
事馆员工作五年以上;
(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累计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馆员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馆员
工作五年以上。
3、馆员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报评审馆员职务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经
考核合格可认定馆员;
(2)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取得助理
馆员任职资格,并从事助理馆员工作三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
本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取得助理馆员任职资格,并从事助理馆员工作四年以上;
(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累计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助理馆员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
助理馆员工作四年以上。
三、破格申报条件
1、破格申报研究馆员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
(1)独自撰写1部(10万字以上)或合著2部以上的专著,并经省(部)级出版
社正式出版;
(2)在国际或全国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3篇以上论文;或独自在核心刊物上
发表4篇以上或在省级专业刊物上发表8篇以上本专业具有较高理论价值和实用价值的
论文;
(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一等奖1项或科技奖二等奖2项(前二名获奖者);
(4)工作业绩显著,在推动事业发展上作出社会公认的重大贡献,并受到省(部)
级以上的奖励。
2、破格申报研究馆员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
(1)独自撰写1部(8万字以上)或合著2部以上专著,其内容和体裁包括学术论
著、书目索引、文献信息开发、辞书编纂、古籍校注等,并由出版社正式出版;
(2)有1篇论文入选国际专业学术会议或在全国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3篇以
上论文;或有3篇论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或被辑入正式出版的论文集;或独自在省级
刊物上发表6篇以上本专业具有理论水平和实用价值的论文;
(3)获得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前二名获奖者);
(4)工作业绩显著,在推动事业发展上作出社会公认的较大贡献,并受到省(部)
级以上的奖励。
3、破格申报馆员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2篇以上论文入选省(部)级专业学术会议,或独自在省级专业刊物上发
表2篇以上或合写4篇以上(属第一、第二作者)本专业具有一定价值的论文;
(2)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含同级学会或主管部门)三等奖或市(厅)级科技
奖二等奖(前二名获奖者);
凡破格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同时,必须参加由
评委会组织的专家答辩,成绩合格者,方可提交评委会评审。各级评委会原则上不受理
越级破格申报。
四、申报评审图书、资料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度考核或任职
期满考核在称职以上,其中破格申报人员,在近两年年度考核中必须有一次优秀。
五、获取及处理信息的能力
1、掌握一门外语(或古汉语、少数民族语言),达到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规定的标准。
2、掌握计算机技能,达到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定的标准。

第五条评审条件
一、研究馆员
1、专业理论水平
具有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和很高的理论水平,在本专业某一个学术领域里有独到见
解,并在本专业中有较大的影响和较高的威望。
2、实践经验
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发展趋势,制定过2项以上工作改革方案
或科研课题规划,为促进事业发展提供决策依据,并在实践中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
济效益。
3、工作能力
具有承担本专业高深研究任务的能力,或全面指导、主持业务学习和科研工作的能
力,并能提出、解决本专业范围内的重大业务问题。
4、业绩与成果
独自在核心刊物上发表3篇以上或独自在省级专业刊物上发表6篇以上本专业具有
较高理论价值和实用价值的论文,并独著1部(10万字以上)或合著2部专著,并经出
版社正式出版。
二、副研究馆员
1、专业理论水平
具有较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和较高的业务理论水平,在本专业或其它某学科有较系
统的研究,对事业的发展能提出可行的设想,并在本专业中有较大的影响和一定的威望。
2、实践经验
具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了解和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某方面的学术发展动态,有较强
的决策能力,能够培养、组织、带领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有成效地开展业务活动和科
研活动。
3、工作能力
具有承担本专业较深研究任务的能力,能提出并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重大的业务问
题。
4、业绩与成果
独自在省级专业刊物发表5篇以上本专业具有一定理论价值和实用价值的论文,或
独自撰写1部(8万字以上)或合著2部专著,并经省(部)级出版社正式出版。
三、馆员
1、专业理论水平
具有本专业较坚实的理论基础,系统地掌握图书、资料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并能够写出有一定水平的调查总结报告。
2、实践经验
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能提出有关工作计划方案、规章制度,能指导、辅导初级专
业技术人员完成有关工作任务,并作出成绩。
3、工作能力
具有解决有关业务工作中较复杂业务问题的能力,能独立完成担任的各项工作任
务。
4、业绩与成果
独自在省级专业刊物上发表1篇或合作发表2篇以上(属第一、第二作者)本专业
的学术论文。
                           第三章附 则
第六条五年内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1、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的;
2、考核不称职或连续二年考核基本称职的;
3、伪造学历、资历,或申报业绩、成果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的。
第七条本条件由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评审条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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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图书、资料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
发布日期:2008-12-12

 

湖北省图书、资料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对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要求,客观公正地评价图书、资料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使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根据《图书、资料专业职务试行
条例》和职称评审经常化以来的有关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本条件适用于从事图书、资料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第三条图书、资料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为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
馆员。

                      第二章 任职资格条件
第四条申报条件
一、申报评审图书、资料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成绩显著;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
业道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学历、资历条件
1、研究馆员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报评审研究馆员职务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取得副研究馆员任职资
格,并从事副研究馆员工作五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三年以上,取得副研究馆员任职
资格,并从事副研究馆员工作五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取得副研究馆员任职资
格,并从事副研究馆员工作五年以上;
(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累计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副研究馆员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
事副研究馆员工作五年以上。
2、副研究馆员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报评审副研究馆员职务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馆员任职资格,并从事馆员工作两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八年以上,取得馆员任职资格,并
从事馆员工作五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取得馆员任职资格,并从
事馆员工作五年以上;
(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累计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馆员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馆员
工作五年以上。
3、馆员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报评审馆员职务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经
考核合格可认定馆员;
(2)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取得助理
馆员任职资格,并从事助理馆员工作三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
本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取得助理馆员任职资格,并从事助理馆员工作四年以上;
(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累计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助理馆员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
助理馆员工作四年以上。
三、破格申报条件
1、破格申报研究馆员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
(1)独自撰写1部(10万字以上)或合著2部以上的专著,并经省(部)级出版
社正式出版;
(2)在国际或全国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3篇以上论文;或独自在核心刊物上
发表4篇以上或在省级专业刊物上发表8篇以上本专业具有较高理论价值和实用价值的
论文;
(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一等奖1项或科技奖二等奖2项(前二名获奖者);
(4)工作业绩显著,在推动事业发展上作出社会公认的重大贡献,并受到省(部)
级以上的奖励。
2、破格申报研究馆员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
(1)独自撰写1部(8万字以上)或合著2部以上专著,其内容和体裁包括学术论
著、书目索引、文献信息开发、辞书编纂、古籍校注等,并由出版社正式出版;
(2)有1篇论文入选国际专业学术会议或在全国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3篇以
上论文;或有3篇论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或被辑入正式出版的论文集;或独自在省级
刊物上发表6篇以上本专业具有理论水平和实用价值的论文;
(3)获得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前二名获奖者);
(4)工作业绩显著,在推动事业发展上作出社会公认的较大贡献,并受到省(部)
级以上的奖励。
3、破格申报馆员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2篇以上论文入选省(部)级专业学术会议,或独自在省级专业刊物上发
表2篇以上或合写4篇以上(属第一、第二作者)本专业具有一定价值的论文;
(2)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含同级学会或主管部门)三等奖或市(厅)级科技
奖二等奖(前二名获奖者);
凡破格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同时,必须参加由
评委会组织的专家答辩,成绩合格者,方可提交评委会评审。各级评委会原则上不受理
越级破格申报。
四、申报评审图书、资料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度考核或任职
期满考核在称职以上,其中破格申报人员,在近两年年度考核中必须有一次优秀。
五、获取及处理信息的能力
1、掌握一门外语(或古汉语、少数民族语言),达到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规定的标准。
2、掌握计算机技能,达到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定的标准。

第五条评审条件
一、研究馆员
1、专业理论水平
具有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和很高的理论水平,在本专业某一个学术领域里有独到见
解,并在本专业中有较大的影响和较高的威望。
2、实践经验
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发展趋势,制定过2项以上工作改革方案
或科研课题规划,为促进事业发展提供决策依据,并在实践中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
济效益。
3、工作能力
具有承担本专业高深研究任务的能力,或全面指导、主持业务学习和科研工作的能
力,并能提出、解决本专业范围内的重大业务问题。
4、业绩与成果
独自在核心刊物上发表3篇以上或独自在省级专业刊物上发表6篇以上本专业具有
较高理论价值和实用价值的论文,并独著1部(10万字以上)或合著2部专著,并经出
版社正式出版。
二、副研究馆员
1、专业理论水平
具有较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和较高的业务理论水平,在本专业或其它某学科有较系
统的研究,对事业的发展能提出可行的设想,并在本专业中有较大的影响和一定的威望。
2、实践经验
具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了解和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某方面的学术发展动态,有较强
的决策能力,能够培养、组织、带领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有成效地开展业务活动和科
研活动。
3、工作能力
具有承担本专业较深研究任务的能力,能提出并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重大的业务问
题。
4、业绩与成果
独自在省级专业刊物发表5篇以上本专业具有一定理论价值和实用价值的论文,或
独自撰写1部(8万字以上)或合著2部专著,并经省(部)级出版社正式出版。
三、馆员
1、专业理论水平
具有本专业较坚实的理论基础,系统地掌握图书、资料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并能够写出有一定水平的调查总结报告。
2、实践经验
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能提出有关工作计划方案、规章制度,能指导、辅导初级专
业技术人员完成有关工作任务,并作出成绩。
3、工作能力
具有解决有关业务工作中较复杂业务问题的能力,能独立完成担任的各项工作任
务。
4、业绩与成果
独自在省级专业刊物上发表1篇或合作发表2篇以上(属第一、第二作者)本专业
的学术论文。
                           第三章附 则
第六条五年内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1、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的;
2、考核不称职或连续二年考核基本称职的;
3、伪造学历、资历,或申报业绩、成果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的。
第七条本条件由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评审条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