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武汉商业服务学院委员会党校关于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4-07作者:浏览次数:324

各党支部、直属党支部:
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短期集中培训的有关规定和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使他们能够系统地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对党的认识,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以实际行动积极争取加入党组织,经研究,武汉商业服务学院党校举办第25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第16期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大学生中拟发展的入党积极分子,大一学生党员,在职教职工。其具体条件为:
     1.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半年以上;
     2.入党动机正确,要求进步迫切;    
     3.在校工作、学习期间无违法违纪现象和不良道德表现;
     4.参加培训态度端正;
     5.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课程学习成绩优良。
二.培训内容:
 以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为主。
三.培训时间:
 2009年4月16日至6月11日,上课时间为周四中午。
四.培训地点:
 北308投影室
五.报送办法
 按照分期分批培训入党分子的原则,请各院系党总支部按照发展计划,遴选推荐比较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学习。
六、具体要求
1.根据早选苗、早教育、早培养的原则,各院系按分配名额认真遴选优秀学生参加党校培训,大一学生需占一定的比例;符合条件且条件基本成熟的在职教职工可参加党校培训,没有名额限制。
2.为既保证党校培训效果,又不影响各单位正常工作,本期党校采取集中授课、统一管理的形式,课堂管理由党校和学员所在单位共同负责。
3.各党总支部要指派专人参加本期党校管理工作,全程参与本单位学员的教育和学习过程,及时检查学员学习情况,参加学员学习过程中的讨论活动等。要把学员学习期间的表现作为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重要内容。培训期间,各单位至少应组织一次讨论活动。
4.请各单位于4月13日前将《党校学员名单报批表》excel电子版,缴纳教材费(教材费按8元/本收取)。学员人数汇总后,党校即下发培训班课程表,集中领取培训教材。
 
附表一: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分配名额
附表二:培训班课程安排
 
 
中共武汉商业服务学院委员会党校
二〇〇九年四月七日
 
 
 
 
 
附表一:
培训班名额分配

党总支
人  数
商贸学院党总支
80
烹饪与食品工程系党总支
20
机电工程系党总支
25
旅游系党总支
20
应用艺术系党总支
20
信息工程系党总支
20
应用外语系党总支
20
体育系党总支
5
合 计
210